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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报 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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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8
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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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下属单位:

根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3号)等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方式

按照要求,我县今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采取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步过渡到只开展线上申报。线上申报需个人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线上申报(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评委会(眉山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眉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丹棱县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校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相关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申报推荐时间

1.申报高级时间节点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8:00。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

(3)评委会退回个人补证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4)各级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00。

2.申报中、初级时间节点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证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8:00。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眉山市2026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装订和上传。

(二)报送要求

1.评委会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先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从系统中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一份)。

2.10月25日前各学校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推荐送审表》电子文档报人事股。评审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逾期未报,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3.申报人员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人申报职称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程序。各学校要组织学习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办法,并公布推荐程序、推荐条件、推荐指标,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报。

2.建立评价导向。在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育人质量、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申报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规则。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

3.严肃推荐纪律。学校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凡是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个人不能申报,学校不得受理,更不允许向上级部门推荐。学校负责人必须在属实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写上姓名、时间,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一律不接受补充材料,对不按要求审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凡是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推荐而搞“暗箱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校当年的推荐资格。凡是有伪造或谎报学历、专业、资历、岗位、成果、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者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撤销其职务。对审查失职的相关人员和弄虚作假的申报者,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职务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处学段教师专业标准、所任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由市教体局评审的,区县收到市教体局财务开具的缴款书后,再转账缴费。特别强调不接受教师个人汇款。联系电话:028-372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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